一、依據本府113年4月23日府教社二字第1132421880號函及113年4月29日府教社二字第1132422461號函辦理。一、有關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有意申請學校,請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檢附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1式2份送達本府社會教育科,最晚務必於1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中午前送達。
一、依據本府113年4月23日府教社二字第1132421880號函及113年4月29日府教社二字第1132422461號函辦理。
一、有關113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有意申請學校,請於113年5月15日(星期三)前檢附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1式2份送達本府社會教育科,最晚務必於1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中午前送達。